边督边改

白城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三批2021年9月17日)

  • 时间:2021-09-17 18:44:00
  • 来源: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情况 问责情况
1 X2JL202109070053 洮南市崇德村58.6公顷天然草原被承包人变为耕地,破坏草原生态,该草原位于崇德村400公顷耕地下游,地势低洼,举报人担心山洪暴发。举报人诉求恢复草原。 白城市洮南市 生态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9日,洮南市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瓦房镇人民政府分别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现场核实:
    群众反映的地块位于瓦房镇至野马乡公路南侧,周围地势无明显落差,无山洪隐患。依据国土二调数据显示,该地块地类为耕地和采矿用地(非草原),面积共58.52公顷(非58.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58.45公顷,采矿用地面积为0.068公顷。现状地类为耕地和内陆滩涂,耕地面积为56.52公顷,农作物为玉米和水田。耕种情况属实,不存在破坏草原情况。
基本属实     洮南市瓦房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承包者有效使用和保护好承包地块内的耕地等地类,确保不改变地类用途,不破坏生态环境。 已办结
2 D2JL202109070067 大安市大岗子镇靠山村靠山屯,一是乡政府砍伐村内个人的树木,破坏生态环境;二是贩卖村内山上的土壤。反映人之前向中央环保督察举报过,2021年9月7日举报人与大安市林业局联系查询处理结果,林业局答复称问题已经调查结束,此处砍伐树木没有任何问题,不需要审批手续,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相关部门出示书面答复。 白城市市辖区 生态     经查,该案件与第五批省内编号404号案件重复,案件情况部分属实,已办结。
    问题一:乡镇政府砍伐村内个人的树木,破坏生态环境。
    反映问题中,村民采伐的零星散生树木事实存在,举报人反映镇政府砍伐村内树木,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情况不属实。
    大岗子镇政府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到现场核实,经工程师现场核对2019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显示涉案地块不在林业资源档案内、又对当事人和案件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取证,均证实该地块属房前屋后零星树木。大岗子镇政府又调取靠山村2020年8月1日村会议记录,记录显示“村集体一次性买下靠山屯树占地约3公顷,刘某胜2000元、鲁某胜8000元、李某珍5000元、刘某英2000元、刘某柱3000元,买下的土地归村集体开发水田,收益归村所有。”共涉及村民5户,涉及补偿金额20000元。散生树木由此5户村民自行砍伐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综上所诉,村民采伐的属房前屋后零星散生树木事实存在,但反映镇政府砍伐村内树木,破坏生态环境情况不属实。
    问题二:贩卖村内山上的土壤。
    反映问题中,靠山村靠山屯取土行为存在,该地块是大安市大岗子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取土属于土方调配有相关审批手续,举报人反映贩卖村内山上的土壤案件情况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举报人反映地块是大安市大岗子镇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二期),经大安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原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予以实施。大安市大岗子镇靠山村等5个村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与土地复垦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按照设计要求对盐碱地整治项目区进行15cm的客沙压碱。大岗子镇靠山村靠山屯地势较高设计为取土场,根据原地貌进行测量结果和设计土方平整图,最终确定靠山屯可取土41.98万立方米,进行土方调配,用于大岗子镇马场屯、东张家窑屯、前欧力屯客沙压碱工程,不存在乡政府贩卖土壤行为。
部分属实     大安市林草局,2021年9月11日已向举报人做出书面答复。 已办结
3 X2JL202109070039 白城市洮南市洮南2号泵站全称雨水泵站,始建于1999年,2000年正式交付使用,举报人称该泵站建后将生活用水接入,时常利用雨水泵站排放污水,污水池深度10多米,因污水池渗水,导致附近居民生活用水受到污染。举报人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该问题,2019年,有关部门回复举报人该泵站废弃,以此达到办结销号目的,2021年起泵站又开始扩建。举报人反映泵站偷排污水、臭味刺鼻、伴有噪音问题依然存在。 白城市洮南市
噪声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8批省内编号754号,第10批省内编号1042号、1048号案件部分重复。
    2021年9月8日,洮南市城管局、洮南市生态环境分局、洮南市卫健局现场调查核实:
    举报问题中的洮南2号泵站为市政雨水提升泵站(非污水泵站),始建1999年,2000年正式运营。
    洮南市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尚未完成,正序时推进。只有在城区内降雨量达到10毫米以上时启动,雨水途经雨污合流管道时,会混入少量生活污水,通过堤坝强排至洮儿河。雨污混排情况属实。
    现场查看该泵站蓄水池深10多米,内部结构为采用混凝土一次性浇筑,水泥层厚度0.5米,未发现污水池渗水现象。2021年9月8日,洮南市疾控中心已完成周边2户居民生活用水(自备水井)水样抽取,9月13日出具的检测结果显示,检测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农村饮用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08)的要求。因此,附近居民生活用水受到污染不属实。
    经查阅相关资料,2019年,市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未受理过此类案件。为提升市区防汛排涝应急能力,2021年市政府决定对此泵站进行提升改造,目前,处于停建状态。不存在为了销号回复泵站废弃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
    该泵站与居民最近距离为5米,四周均有居民,当强排雨水作业时,雨污经设备(格栅)分离后产生少量杂物,如清理不及时,发酵会产生异味,情况属实;依据2021年9月5日洮南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报告结果显示,昼间为46.5分贝,夜间为43.8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噪声虽然达标排放,但设备运转时难免产生噪声,情况属实。
    因此,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此案件由洮南市城管局负责落实,处理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针对雨污分流不完善的问题,洮南市政府计划在2030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雨污分流改造任务。
    二是加大该泵站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
    三是委派工作人员加强对该设备停运后的杂物清理工作,并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达到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是及时对泵站隔声降噪设施维护,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已办结
4 X2JL202109070054 自2014年至今,大安市三家甸牧业开发公司在承包草原内违法取土500万立方米,破坏草原生态。 白城市大安市 生态     经调查,案件举报破坏草原生态情况基本属实,目前为阶段性办结。
    2021年9月8日,大安市草原行政执法人员、草原管理站测绘人员及涉案企业负责人共同到举报现场调查核实,确认取土地块地类性质为天然牧草地,现场发现大小不一的取土坑4处,平均深度约1.5米,取土坑面积分别为2141.6平方米、30平方米、60.8平方米、341.7平方米,合计2574.2平方米(3.86亩),测绘人员通过计算得出挖取土方量为3861.3立方米,非500万立方米。
    取土位置位于三家甸草原南北走向排水渠西侧生产道路边缘,三家甸牧业开发公司每年采收的饲草需经过此路段运往其他地区。由于该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为了便于大型车辆通行,该公司协调大安市恒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草原内的生产道路进行平整。施工过程中,大安市恒祥建筑有限公司未经林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用挖掘机将排水渠边缘的废弃土及草原上的土一并挖走用于维修道路,对草原生态造成破坏。
    因此,举报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大安市恒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林草行政主管部门批注,擅自在草原上取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大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已责令涉案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恢复草原植被,对涉案企业处以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元整,按照每亩播种量不低于100公斤的标准实施人工种草,并确保成活。 已办结
5 X2JL202109070041 洮南市福顺镇六家子村村民举报,2014年高某峰将大安市牛心套保湿地苇场内400多公顷湿地开垦为水田,破坏生态环境。 白城市洮南市 生态
    经查,举报案件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8日,大安市林业和草原局派出执法人员会同大安市牛心套保国家湿地公园相关人员前往现场调查,通过与全国第二次湿地数据档案(2009年)矢量图对比,此地块不是湿地,属于农田。该地块是1998年第二轮分配给牛心套保苇场职工工资田,2014年3月,为了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本着有利于土地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的原则,经包地职工同意,将原有旱田改成水田对外发包给高某鹏(委托代理人为高某峰),发包土地净面积476.16公顷。承包期从2015年1月1日至2044年12月31日共计30年,承包费标准为每公顷每年4000元。
    举报开垦水田属实,破坏湿地生态环境不属实,因此举报案件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无。 已办结
6 X2JL202109070035 通榆县水利局将通榆县新发乡树桐屯文牛格尺河17公里河道变为永久性耕地和开荒地,面积约600公顷,破坏生态环境。 白城市通榆县 生态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9日,新发乡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现场调查核实:
    举报地块属于文牛格尺河原北股河道,在2015年3月4日通榆县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批准关闭文牛格尺河原北股河道,在2015年以后已不具备河道功能。举报“新发乡树桐屯文牛格尺河17公里河道变为永久性耕地,破坏生态环境”其中“河道”一说不属实。
    该地块在2013年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吉国土资2013258号),项目为通榆县新发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属省级开垦费投资建设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并于2019年5月26日竣工验收(通政函〔2019〕45号),面积为831公顷,该项目的建设并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任何影响。举报“新发乡树桐屯文牛格尺河17公里河道变为永久性耕地,面积600公顷,破坏生态环境”中“永久性耕地”属实。
    现场调查发现,新发乡树桐屯境内除平均承包耕地外,有112.4公顷耕地属于非平均承包地,并有承包合同,之外没有开荒地。举报 “新发乡境内河道变为开荒地”情况不属实。
    因此,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此案件由新发乡政府、团结乡政府负责落实,处理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永久性耕地问题属实,无需整改。在2020年10月23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国土发201831号)文件要求对通榆县新发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验收通过,同意对通榆县新发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耕地予以确认。
    二是新发乡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督,杜绝乱垦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三是团结乡已成立核查小组。经举一反三,团结乡为确认境内是否存在开荒地问题,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中,2021年9月底前完成核查。
阶段性办结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网  |  网站声明
主办:乐动体育滚球_乐动体育app-注册*平台  |  承办: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技术电话(传真):0436-3206855
网站标识码:2208000056  |  吉ICP备17005202号  |  吉公网安备 22080202000169号
访问量:  |  建议您使用IE8以上版本或使用360极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