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助企纾困、免申即享”服务
营商助企一站通,纾难解因条条达
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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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 适用范围 | 主管部门 | 申报起止时间 | ||||
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 | 白城市 | 白城市文广旅局 |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前 | ||||
政策依据 | |||||||
政策文件 | 政策点 | 操作 | |||||
《白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转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的通知》 | 一、按照《文化和旅游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二、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 三、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 | 查看文件 | |||||
申报条件 | |||||||
一、按照《文化和旅游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二、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 三、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 | |||||||
兑现标准 | |||||||
按照《文化和旅游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20万保证金。 | |||||||
申报材料 |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份数 | 材料规格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填写样本 | |
吉林省应对经营困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申请表 | 表格 | 纸质 | 1份 | A4 | 必要 | 有 | |
银行出具的开户证实书 | 复印件 | 纸质 | 1份 | A4 | 必要 | ||
办理流程 | |||||||
提交材料-办结。 | |||||||
办理地址 | |||||||
区划名称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址 | |||||
白城市 | 工作日 | 白城市文化中心D座 | |||||
联系部门 | |||||||
部门职责 | 部门名称 | 咨询电话 | |||||
受理、办理 | 白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0436-5093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