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扶办发〔2020〕17号
各县(市、区)扶贫办:
8月4日,省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吉扶办〔2020〕31号),对做好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工作提出具体的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吉林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和省办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每个工作环节都稳步推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每学期之初,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部署一次雨露计划工作;各县(市、区)扶贫办下发一次专项通知提出具体要求;每学期补助后,各县(市、区)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建立补助台账;各县(市、区)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和通报。
二、做好资金发放确认及政策宣传落地。在每学期发放补助资金后,迅速组织所属村(屯)开展发放确认工作,告知补助对象款项名称及补助标准,并在确认书登记签字,乡村两级备案留存确认单。在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前提下,组织各乡镇、村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微信、QQ、村广播“大喇叭”等进行“无接触”宣传,提高雨露计划政策知晓率。
三、做好相关材料汇总报送。一是格式统一。要严格按照省办台账格式进行报送,不得擅自精简格式,缺项漏项,要体现资金发放时间。二是数据准确。各学期发放资金数与补助人数相符合、数据逻辑关系清晰无误。三是材料齐全。包括会议通知、安排部署、会议纪要、补助台账、分学期统计表、汇总表、督查情况、总结报告等单独胶装成册,电子版与PDF扫描版本(加盖公章)同时报送。四是掌握好时间节点。各地动员部署、审核公示、发放确认、检查通报等工作掌握好工作进度,按规定时间节点上报市扶贫办,由市级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扶贫办。
四、“举一反三”切实抓好督查、检查和问题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各类督查、检查、考核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将自查整改常态化,杜绝漏补、错补情况发生。各地在补助资金发放后,要及时开展督查检查,对敷衍应付、工作落实不细、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本学区补助发放后,市扶贫办将对各县(市、区)雨露计划工作进行抽查。
联系人:田小雷 邮箱:jlbcfp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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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发放统计表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扶贫办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