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
7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洮北区委书记何野平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到镇赉县和大安市,就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镇赉县洮儿河堤防(黑鱼泡段)、莫莫格珠山桥、莫莫格自然保护区、大安市丰收镇新立堡村、大安市太山镇和大安市新世纪广场等地,就应急防汛、生态保护、平安建设、庭院经济、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在镇赉县和大安市分别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白城市、镇赉县和大安市政府及所到地相关部门分别就《国家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基层代表结合自身实际,先后介绍了《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的促进作用。
就进一步推进《国家安全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何野平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部署,做好国家安全各项工作。要着力发挥地方国家机关职能作用,保证国家安全法在我市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全市各级人大要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强化监督职能,发挥代表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巩固共识、发展共识,为实施国家安全法、维护国家安全提供广泛的民意支持。要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积极营造建设良好安全环境,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团结依靠人民群众,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带来的红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