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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8 14:4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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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城市本级2021年决算的报告

——2022年9月8日在白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林树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白城市本级2021年财政决算,请予审议。
  一、2021年决算情况
  2021年是极不平凡、极不容易的一年。面对复杂变化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以及异常突出的收支矛盾,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勠力同心、砥砺前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4亿元,为预算(调整后预算,下同)的102.2%,同比下降3.8%,加上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2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4.1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余和调入资金21.46亿元,市本级财政各项收入总计为87.37亿元,与向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同(以下简称原报告数)。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49亿元,为预算的98.1% ,同比下降13.3% ,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03亿元、债券还本支出4.4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21.38亿元,市本级财政各项支出总计87.37亿元,与原报告数相同。
  2021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总计87.37亿元,财政支出总计87.37亿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64亿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5.2%,加上省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7.91亿元,与原报告数相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65亿元,为预算的109.2%,同比增长10.6%,加上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等总计17.91亿元,与原报告数相同。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23.64亿元,比原报告数减少0.2亿元(由于原报告数据统计时,全省社保基金决算尚未完成,此次数据为调整后数据,下同),同比下降24.6%,主要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由省级统收统支所致(下同)。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16.47亿元,比原报告数减少1.79亿元,同比下降48.3%。收支相抵,结余7.17亿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白城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 143.46亿元,比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9.32亿元。2021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 136.98亿元,低于核定限额。
  二、2021年预算执行效果
  2021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共克时艰,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
  (一)聚焦纾困惠企,多措并举推动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推进改善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2.1亿元。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和债券项目资金30.6亿元,为一批急需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资金保障。筹措安排资金2500万元,支持绿电产业示范区建设,筹措拨付资金4700万元,用于航线运营补贴,保障了我市航线的正常运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筹措资金用于鼓励企业稳岗促产、消费券发放等工作。
  (二)聚焦组织收入,多管齐下增强保障能力。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持续加强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监控,深挖增收潜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增幅显著。进一步加大回收存量资金和清理占压资金工作力度,共计清理回收1.4亿元。有力地弥补了公共预算财力缺口,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
  (三)聚焦服务供给,点面共进深化民生福祉。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兜牢“三保”底线,增进民生福祉。有保有压集中财力加大对疫情防控及“六稳”“六保”等相关重点领域支出保障。一是助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稳步提升。筹措拨付资金6.5亿元,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从年人均74元提高到79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550元提高到580元。二是全力支持老城新区协同发展。投入资金2.88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及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拨付资金830万元,用于IC卡补助及运营补贴,保障了我市公交运营的需求;拨付污水处理费2400万元,提升我市污水处理能力,污水日处理能力提高25%。三是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取得新进展。投入2.47亿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待遇政策;投入资金2亿元,确保城乡低保、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等人员生活补助和抚恤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投入资金9200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特殊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帮助企业留工稳岗。四是保障科教文化事业取得新成就。教育支出8.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进一步提升,较上年增加一个点,进一步推进了教育均衡性发展。投入资金0.75亿元,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物保护工作持续发展,继续落实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政策;投入资金0.45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四)聚焦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系统提前上线,成为同批次中优先上线地区。二是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强化部门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改进绩效评价方式,扩大第三方评价范围,提升绩效评价质量。三是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建设,“政采云电子商城”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四是按照省市国资国企改革要求,全面完成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各项收尾工作。
  三、下一步财政工作
  2021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财政经济发展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是,财政运行紧平衡状态愈发明显,我市财政收入规模小、增量少,而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非税收入占比高,收入结构有待优化,政府偿债压力较大,还本付息支出规模逐年增加,面临着偿还债务和兜牢“三保”底线的双重压力。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准确把握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克难攻坚、求实创新,不断优化财政管理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强管理,提绩效。一是狠抓增收节支。全力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努力提高收入质量。充分利用土地指标和存量土地优势,加大指标入库和土地出让管理,加强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利用,盘活闲置资产,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重点发展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二是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建设。持续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资金运行监控,规范国库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三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项目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财政资金使用实施“跟踪问效”。四是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加大对重大财政改革措施落实、重大财政政策实施、重要民生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经常性地开展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的“回头看”,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政府采购评审,加强采购监督检查。
  (二)调结构、促发展。一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合力推进项目建设,推动实现企业与政策对接、与项目对接、与资金对接,在项目申报管理上加大力度。强化服务保障工作,做好产业重点项目配套资金保障,力争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形成效益。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加大财政资金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积极做好资金需求测算、扶持政策落实、资金整合筹措等工作。三是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强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利用,不断盘活闲置的土地和厂房,为新的项目提供发展空间。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盘活统筹利用,加大对基础设施、民生、产业升级领域的投资力度,进一步强化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
  (三)补短板、惠民生。一是完善民生投入保障机制。巩固财政对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事业投入的保障机制。落实惠民政策,统筹财政资金,切实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做好财政衔接资金的监管工作。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优化教育资源的规划布局,继续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和资源统筹,落实弱势群体帮扶等工作。
  (四)抓改革,强动力。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规范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整合效应。二是狠抓预算执行管理。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全面建立健全现代化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落实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率,从严控制追加部门预算。三是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全面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措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持续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出台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主动作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增强全局观念,凝心聚力、担当实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2021年白城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表.xlsx
2021年白城市本级三公经费情况表.xls
2021年白城市本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明细说明.docx
2021年白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xlsx
2021年白城市本级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明细表.xlsx
2021年白城市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表.xlsx
2021年白城市直三公经费情况表.xls
2021年白城市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xlsx
2021年度白城市本级财政总决算公开表.xls
2021年度白城市直财政总决算公开表.xls
2021年政府决算空表情况说明.docx
白城市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目录.docx
白城市本级2021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docx
白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docx
绩效工作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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