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2020年7月份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白城市市区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等6项指标,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日均标准,优良天数占全月有效监测天数的96.7%。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白城市2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白城二水厂、白城三水厂),4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洮南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市自来水公司、镇赉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通榆县公用供水有限公司),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白城二水厂、白城三水厂和洮南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水源地水质达到了Ⅱ类标准;镇赉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和通榆县公用供水有限公司的水源地水质达到了Ⅲ类标准;大安市自来水公司的水源地水质为Ⅳ类(超标指标为锰和氨氮,是原环境下的水质特点,而非人为污染所致)。